咸宁市精准扶贫暨农村基层党建工作专项巡察公告

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新要求,按照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市委第四专项巡察组将于2018年4月23日开始,对咸安区精准扶贫和农村基层党建工作开展巡察,时间一个月左右。

巡察期间,巡察组将按照专项巡察工作要求,以问题为导向,着力发现精准扶贫和农村基层党建工作方面的有关问题。主要受理以下内容的来信来访:

1.关于反映咸安区基层党组织及党员干部在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中存在履行脱贫攻坚主体责任不到位,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弄虚作假、阳奉阴违,对扶贫资金贪污挪用、虚报冒领、优亲厚友,扶贫工作不务实不扎实等问题的来信来访。

2.关于反映咸安区基层党组织及党员干部在基层党建工作中存在基本组织不健全、基本队伍缺活力、基本活动不正常、基本制度不完善、基本保障不到位、政治功能不强、组织力凝聚力不强、战斗堡垒作用发挥不够、弱化虚化边缘化等问题的来信来访。

欢迎广大党员、干部、群众按照巡察受理范围,向市委专项巡察组反映有关情况和问题,鼓励实名举报。

专项巡察组在咸安区巡察期间,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市委第四专项巡察组

2018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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