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坏林地后果怎么样 请看个案

云上咸安报道 ( 记者 夏晖 )

4月20日,咸安区林业局联合区检察院、森林公安对一起承包商非法占有农用地案件的补植复绿工作进行验收。

在桂花镇刘祠至南川公路的荒山上,一群工人正在对山上的茅草进行清理补种,据森林公安介绍,该案件嫌疑人熊某是一个工程的土方承包商,在工程手续并不齐全的情况下擅自开工,破坏了林地面积58亩。

犯罪嫌疑人熊某:当时这条路整个土方工程承包给我了,好多手续都没批下来,等了差不多二十天。根据合同我们提前两三天来了,四台挖机,十几台泥土车。因为我车啊挖机都有协议,时间一停长,我每天都要付劳务费。由于思想意识,法律意识,环保意识比较单薄,我想这是政府工程,迟做早做终是要做的,为了减轻劳务支出,就擅自提前开工建土方工程。

经区林业局和森林公安实地检查,熊某复绿的树种、种植面积、造林密度、成活率等均达到要求,目前熊某已实施补植复绿63亩。

咸宁市森林公安局咸安分局局长赵新大:对破坏林地的犯罪嫌疑人,采取了栽植复绿行动,既打击了破坏林地的行为,也恢复了损害生态林地的生态效果,取得了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生态效果。

编辑 刘丰华


评论一下
评论 0人参与,0条评论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最热评论
最新评论
已有0人参与,点击查看更多精彩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