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上咸宁报道(记者 普佳畅 吕航)近年来,非法集资、金融诈骗等违法活动频发。该类违法活动编织谎言,以高息回报诱惑投资者,给参与当事人带来严重的经济损失,严重破坏正常的金融市场秩序。那么,我们要如何识破非法集资的外衣,防止陷入圈套呢?先看一个实例。
去年冬天,市民钱先生在参加一次朋友聚会时,听到朋友聊天说起,朋友购买了一家公司的高收益理财产品,短短几个月就赚了不少钱,这让钱先生很是心动。在朋友的介绍下,钱先生也拿出一万元钱参与了这个项目。前面几个月,钱先生还尝到甜头,觉得捡到宝了。没想到几个月后,这家公司突然“蒸发”,钱先生连本金都要不回来了,钱先生的朋友更是被骗的血本无归。
当事人钱先生:
前面几个月都给我了,后面不但月息拿不到,连本钱都被套走了,真是害死人,以后这种真的不能再相信。现在只希望法院判完,能把本金拿回来。
钱先生的遭遇,正是一起典型的非法集资案例。咸宁银监分局监管二科副科长陈光发道出了其中的缘由:“从本案例来看,这位市民之所以上当受骗,主是没有经受住高息诱感,面对每月2分的利息,也就是年利率24%,是银行存款的近10倍,所以“动心”了。其次对借款人的经济活动是否合法,经营状况是否盈利一无所知或者被有意蒙蔽,最终导致上当受骗,这种未经批准而承诺给予高额回报,并向不特定人群募集资金的行为,正是非法集资的常见特征,广大市民一定要提高警惕。”
非法集资花样百出 认清真相防被骗
非法集资,又称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未经有关机关批准,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律规定,以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证券或者其他债权凭证的方式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以及其他方式向出资人还本付息或给予回报的行为。
非法集资的形式非常多,结合公安部门查处、披露的一些非法集资案件来看,最常见的非法集资形式有:一是以投资理财等名义,承诺高额回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二是以借贷的名义非法集资;三是假冒或者虚构国际知名公司设立网站诱骗投资;四是打着“养老”的旗号非法集资;五是以高价回购收藏品为名非法集资;六是假借P2P名义非法集资。
当前非法集资高发蔓延势头有所遏制,但案件总量仍居高位,类金融和互联网金融、批发零售、房地产、涉农合作组织等重点领域风险突出。我市高度重视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引导市民认识非法集资危害性,理性理财,远离非法集资。
市政府金融办主任 王能强:
我们主要抓了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加强监测预警,做到早识别,早干预,捕捉涉嫌非法集资的苗头性问题;二是加大打击力度,联合职能部门和司法机关,对非法集资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三是展开主体教育,引导广大人民群众认识到防范和抵制非法集资,从源头上遏制非法集资发展蔓延势头。
识别防范有诀窍 “三查两问一增强”
非法集资虽然招数不少,但只要注意“三查两问一增强”,还是能有效识别和防范非法集资风险。
“三查”,一是通过政府网站,查询相关企业是不是经过国家批准的合法的上市公司、是不是可以发行公司股票、债券、国家规定的股权交易场所等,如果不具备,就涉嫌非法集资;二是通过查询工商登记资料,查明相关企业是否是经过法定注册的合法企业,是否办理了税务登记等。如果主体身份不合法、不真实,则有欺诈嫌疑;三是一些影响较大的非法集资犯罪,相关媒体多会进行报道,要通过媒体和互联网资源,搜索查询相关企业违法犯罪记录,防止不法分子异地重犯。
“两问”,一是对亲朋好友低风险、高回报的投资建议和反复劝说,要多问懂行的朋友和专业人士,仔细考量、审慎决策,防止成为其发展下线的目标;二是如果实在无法判断是否是非法集资,应当提高警惕,尽量避免上当受骗,还可以向有关部门问询,待了解详情后再作决定。切不可抱有侥幸心理,盲目投资。
“一增强”是指增强理性投资意识,自觉抵制高息诱惑,不要相信“免费的午餐”。可对比银行贷款利率和普通金融产品的回报率,多数情况下明显偏高的投资回报很可能就是投资陷阱。我国规定,超过国家规定贷款利率4倍以上的不受法律保护,可作为判断回报是否过高的参考。一个企业正常的年利润一般不会超过20%,超高投资回报分配不可能维持太久,“快速致富”、“高回报、零风险”极有可能是“请君入瓮”的投资陷阱。
来源:云上咸宁
编辑 刘丰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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