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安: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深化政治巡察

云上咸安报道( 通讯员 张晏山)2月2日,区委常委、纪委书记、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刘合权主持召开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传达学习中央巡视办主任王鸿津来咸调研的主要精神、王立山同志在全省市县党委巡察工作推进会上的讲话精神,听取区委第三轮、第四轮巡察16家单位的情况汇报,研究2018年巡察工作。区委常委、组织部长、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胡昌文及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李斌、陈政、唐哲等出席会议。

会议肯定了区委第三轮、第四轮巡察工作取得的成绩。2017年6月至12月,区委巡察组对汀泗桥镇、区人社局、区民政局、区档案局、区水利局渠道管理处、区水产局、区财政局担保中心、浮山办事处、永安办事处、温泉办事处、区发改局、区经信局、区扶贫办、区农办、咸宁天立路桥公司、向阳湖镇铁铺村等16家单位开展政治巡察,巡察中发现在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和全面从严治党方面存在问题215个,发现问题线索40条,提出整改建议51个。

会议指出,区委巡察工作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深化政治巡察,要紧盯被巡察党组织的政治立场和政治生态,重点检查党章执行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情况,检查践行“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加强党的领导、推进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认真查找“四风”表现,着力发现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突出问题导向,盯住关键少数,查找政治偏差,为我区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推动改革、促进发展。

2017年,区委巡察组共对28家单位开展巡察,发现面上问题 467个,问题线索80条。按照“纠、清、问、建”整改要求,前两轮巡察,已清退违纪金额206.7万元,整改单位追责问责40人,被巡察单位修订和新建立各项规章制度111个,党纪政纪处分30人,区纪委查处收缴违纪金额144万元。

编辑:刘丰华


(作者:区委巡察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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