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农业局区食药监局协力推进乡镇农产品 质量安全监管工作

云上咸安报道(通讯员 潘小川)10月10日,区编办、区农业局、区食药监局主要负责人带队,齐聚区农业局共同商议关于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建设的相关事宜。

此次会商旨在落实各级关于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制建设的工作精神,交接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职能,共推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规范化开展。

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和完善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制建设的意见》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制和食品药品监管所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我区印发了《关于咸安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调整有关事项的批复》咸安编发[2017]17号文件,明确要求将乡镇办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职能交由乡镇食品药品监管所承担,乡镇办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的人、财、物均由乡镇办食品药品监管所统一管理,实行集中领导、分工负责。乡镇农安站协助区级农业部门负责区域内农产品的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接受区级农业部门的业务指导和工作考核。

会商过程中,区农业局和区食药监局本着积极履职的态度,不等不靠,主动作为,双方站在政治高度上来认真对待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的职能转接工作。区食药监局聂局长介绍了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建设进展情况,并且表示,目前全区12个乡镇农安站按每站2个编制人员已招录到位,区食药监局将积极组织乡镇农安站承接好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职能。区农业局王勇局长表示,农业部门将积极认真对待,不推、不拖,着力做好四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对乡镇农安站的监管员开展全员培训;二是将原来配备给乡镇检测室的农残检测仪器全部转交给乡镇农安站;三是加强监管业务指导,确保农安站监管员工作迅速进入角色;四是紧抓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区创建工作不放松。区编办包主任认为,我区乡镇农安监管体制建设工作走在全市前头,此项工作只有我区进入了实质性实施阶段;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责任主体是乡镇农安站,人员要尽快进入角色、工作要尽快开展,区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责任主体是区农业局,要强化业务指导,要加强工作督查和考核。最后,区农业局和区食药监局达成共识,一是乡镇食药所加挂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的牌子,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正式成立运行;二是区食药监局要明确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监管人员;三是召开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人员培训班;四是区农业局与乡镇农安站签订《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书》;五是区农业局向乡镇农安站移交检测设备和仪器;六是乡镇农安站接受区食药监局和区农业局的双重领导。

(作者:潘小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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