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5日,2018年全区城乡居民(学生)医疗保险征缴工作会在区人社局五楼会议室召开。区教育局、区地税局、区人社医保局相关负责同志以及全区教育总支管理员、区直学校校长和各单位分管医保工作人员共计40余人参加会议。
会上,区教育局、区人社医保局、区地税局相关负责同志针对学生医疗保险征缴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解读了“咸宁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有关政策、学校学生征缴方式等。
据了解,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征缴分居民、学生、划转人员三个类别进行,2017年9月将率先启动学生的医保征缴工作。为避免学生重复参保,在校学生、在园幼儿以学校幼儿园为单位集中统一参保登记缴费,由区教育局负责牵头,督促所属学校、幼儿园落实好学生、幼儿参保登记缴费工作,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集中参保征缴任务。(区教育局保险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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