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安:开展大数据监督执纪 全面推进整改问责

“永安街道办事处问题线索清单28条。”“官埠桥镇问题线索清单40条。”“汀泗桥镇问题线索清单57条。”……

近日,咸安区大数据办公室向各乡镇办交办第一批查实问题线索,并印发《关于2017年大数据监督检查追责问责工作的通知》,明确问责涉及项目为城市低保、农村低保、农村五保、贫困户、小额担保贷款、雨露计划、困难残疾人补贴、重度残疾人补贴、学前教育和困难寄宿生补助中查实的问题线索等。

据了解,查实问题线索主要分为纠正整改类和核实问责类,具体为:涉及领导干部、村干部、财政供养人员及其家属和普通党员违规享受扶贫政策资金,纳入核实问责处理类,一般群众违规享受扶贫资金的,纳入纠正整改类处理;领导干部、村干部、财政供养人员利用职务之便,以提供虚假证明、说情打招呼等方式,使其亲属违规享受扶贫政策资金的,纳入核实问责类处理;村(社区)提供虚假证明,使不符合政策的对象户违规享受扶贫政策资金的,纳入核实问责类处理;乡镇办场、村(社区)及基层站所工作人员未正确履行职责,审核把关不严、弄虚作假,使不符合政策的对象户违规享受扶贫政策资金的,纳入核实问责类处理。

“对于查实的问题线索,各乡镇办纪委要根据区纪委提出的处理建议进行初核、整改,并在9月20日前将核实的违纪事实基本情况和初步处理建议报区大数据办公室。”区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主任滕珠表示。

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刘合权强调,要稳妥推进整改问责工作,对问题线索台帐逐一销号;建立整改台账,出台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严明纪律,全面开展违纪违规问题追责问责。(通讯员:李志 毛本波)

评论一下
评论 0人参与,0条评论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最热评论
最新评论
已有0人参与,点击查看更多精彩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