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上咸安报道 4月22日,受市发改委委托,咸安区组织召开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费标准听证会,就咸安区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听证会共有20名代表参加,包括各乡镇消费者代表13人、经营者及利益相关方代表2人,以及专家、学者、政府部门和社会组织代表5人。
会上,听证人陈述了咸安区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听证方案。根据拟定价方案,拟定咸安区各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费标准为:居民0.85元/吨、非居民1.2元/吨;征收范围及对象为咸安区各乡镇规划区域内向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及排水管网排放污水的单位和个人。
该方案综合考虑咸安区经济发展水平和居民承受能力、污水处理成本等因素,采用了国家相关文件的最低收费标准,旨在保障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和维护,又能兼顾社会公众利益,促进水资源可持续利用和发展。
听证会上,与会代表就该收费方案一一发表了意见。多数代表认可该收费标准,同意执行最低收费标准;个别代表持反对意见,认为征收难度很大,需要优先解决其所在片区的生活用水问题、提高群众环保节水意识等。
另外,与会代表们就当前发现的餐馆排污、生活用水等相关问题进行了沟通交流,并分别就服务质量、覆盖对象、征收方式、资金监管和使用、价格公示公开等相关事项补充了意见和建议。
区发改局表示将认真梳理听证会参加人提出的意见,形成听证会报告,向市发改委汇报,待报市政府批准后再予以实施。
(融媒体记者:余娅敏 编辑:董盈 责编:聂国力 编审:徐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