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总工会:充分运用“一函两书” 防范化解劳动纠纷

云上咸安报道 为保障职工工资按时足额支付,切实排查化解欠薪风险隐患,11月5日,咸安区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委员会向全区各用人单位发出《关于防范欠薪行为的劳动法律监督提示函》,协同推进运用工会系统“一函两书”制度,切实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解决职工“急难愁盼”问题。

《提示函》要求,用人单位要自觉履行劳动报酬支付义务,通过银行转账或者以现金的形式将劳动报酬按时足额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无故拖欠。明确劳动报酬相关规定,需明确支付标准、时间、方式等内容。《提示函》强调,要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等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依法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同时,依法落实工程建设领域特别规定,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实行劳动用工实名制管理。此外,《提示函》呼吁广大劳动者,增强法律意识,若遇到欠薪问题,可通过拨打“12351”职工服务热线等途径进行反映,以法律作为有力武器,坚决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下一步,全区工会组织将针对各用人单位在职工工资支付领域存在的问题,推行《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意见书》《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建议书》,对‌用人单位存在的问题提出具体的整改意见,通过协调协商方式将劳动关系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通过“一函两书”工作制度,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促进全区企业健康发展。

(通讯员:万刚 赵颖 陈露 编辑:董盈  责编:王迪  编审:徐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