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兴文库》阅读推广第三十六期
第三编第十三卷《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
朗读者:夏亚芳
新中国奉行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坚持和平发展道路,倡导和坚持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在此基础上发展同各国的友好关系。
新中国成立初期,实行“另起炉灶”“打扫干净屋子再请客”“一边倒”三条基本外交方针,先后同苏联等社会主义国家和亚非拉的民族独立国家,建立和发展友好合作关系。
新中国冲破西方敌对势力的威胁、孤立、遏制、包围和封锁,有效地维护了民族独立、国家主权和安全。20世纪60年代以后,毛泽东先后提出“两个中间地带”“一条线、一大片”理论,形成“三个世界”划分的战略思想。197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在联合国的合法席位得到恢复;1972年,中美关系改善;到1976年,同中国建交的国家已经有110多个,这包括了当时世界上的绝大多数国家。
新中国外交事业的发展,为国内和平建设创造了良好外部环境,为中国后来逐步实行对外开放政策提供了有利条件,为维护世界和平、促进人类进步事业作出了重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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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员:肖玥 王莹 编辑:章琼丹 责编:伍伟 编审:徐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