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阳县公安局发布警情通报:卢某某因违反疫情防控规定被崇阳警方调查

2022年11月23日,崇阳县公安局发布警情通报,一名新冠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的崇阳居民卢某某,严重违反疫情防控管理规定,造成疫情传播,目前,崇阳县公安局已组织专班对卢某某开展调查,构成犯罪将依法严厉打击。

通报称:2022年11月15日,崇阳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发现:崇阳县居民卢某某(女,40岁)新冠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卢某某11月10日从武汉市东西湖区走马岭街道(疫情管控区)返回崇阳,在接受卡口值守人员询问时故意隐瞒行程,回家后未按防疫要求居家隔离,多次外出参加聚餐、宴会和购物,造成疫情传播,其行为严重违反疫情防控管理规定。目前,我局已组织专班对卢某某开展调查,构成犯罪将依法严厉打击。

警方提示:当前新冠病毒仍在持续变异,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广大群众应自觉遵守防疫规定,主动配合防疫工作,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引起疫情传播或者有疫情传播严重风险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严肃查处。

(来源:云上崇阳 编辑:董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