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上咸安报道 “请先扫码登记测温消毒,再办入住手续。”16日,笔者在天红旅社看到,法人胡某某一改半月前的麻木行为,主动要求前台温馨提示,对入住旅客疫情防控手续一点也不马虎。
此前,天红旅社法人胡某某曾因违反省、市、区疫情防控工作相关规定和要求被行拘5日。
3月3日上午9点,永安派出所接咸安区新冠肺炎防疫指挥部工作人员反映,从外省风险地区来咸人员刘某某等入住咸安区怀德路天红旅社。派出所民警在第一时间前往该旅社开展流调工作,旅社工作人员起初隐瞒办理刘某某等入住的事实。在进一步流调中发现,刘某某、张某、车某在天红旅社办理入住时,旅社法人胡某某未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违反湖北省防疫指挥部《关于加强非星级住宿服务单位疫情防控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规定,未核实入住旅客健康码及行程码,未上报相关信息,就直接为外省风险地区人员刘某某等办理入住手续,导致疫情防控重点人员管理不到位。虽然事后对刘某某实行集中隔离管理,进行核酸检测,检测结果为阴性,但造成旅社周边居民的生活不便和潜在风险,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项及第二十一条第三项之规定,永安派出所决定对违法行为人胡某某行政拘留五日。
对五天的拘留处罚,胡某某满是后悔,心有余悸。他说:“疫情防控,人人有责,之前的麻木行为风险太大,搞不好害人害己。今后,天红旅社一定遵守防疫规定,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区疫情防控指挥部相关负责人表示,通过惩一儆百,举一反三,对全区宾馆酒店疫情防控是一次生动的案例教育,有利于再次拧紧疫情防控镙丝,力争御疫于咸安之外。
(通讯员:安轩 编辑:李洋 责编:聂国力 编审:徐隽 熊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