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朋友手里低价收购银行卡,然后高价转卖给电诈犯罪团伙,十堰一男子为赚取差价充当“中间商”,不仅害了自己,还坑了自己的朋友。
十堰市张湾公安分局刑警大队反诈中队民警 何铁虎:你知道我们今天叫你过来干什么吗?你不仅卖自己的银行卡,还买卖你自己朋友的银行卡。
正在接受民警审讯的就是王某某,9月初,张湾公安分局刑警大队反诈中队民警在办案时发现,辖区居民王某某的银行卡涉嫌网络诈骗。
十堰市张湾公安分局刑警大队反诈中队民警 付传龙:他名下的2张银行卡,近几个月交易流水累计达50余万,涉嫌为电信诈骗提供支付结算。
9月25日,民警在城区某出租屋内将王某某抓获。据了解,王某某除了倒卖自己的银行卡,还从朋友范某、张某、李某那里低价收购了6张银行卡,再高价转卖给上家陈某。
王某某:一张银行卡上家收1500块钱,而我一张卡给朋友800块钱,自己吃700元回扣,总共获利7200元。
十堰市张湾公安分局刑警大队反诈中队民警 付传龙:王某某明知其朋友陈某将收到的银行卡出售给诈骗分子洗钱,仍然将银行卡贩卖给他人,致使银行卡被他人盗用洗钱几百万元。他的行为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目前,陈某已被依法网上追逃,王某某、范某、张某、李某因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十堰市张湾公安分局刑警大队反诈中队民警 付传龙:提醒各位市民朋友们,出售出租出借银行卡的行为属于违法行为
来源:经视直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