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发文——咸安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地方标准在全省推广

云上咸安报道(记者:葛建伟 通讯员:周桂林 王先柏)1日13日,记者从咸安区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获悉,近年来,咸安区精心打造的“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地方标准”,得到了湖北省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充分肯定,并发文在全省推广。

据悉,咸安区在打造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地方标准时,成立了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制订了实施方案,具体由咸安区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组织实施。实施时,坚持标准先行,按照《政务服务标准化工作指南》等10项国家标准为基础,突出行政审批、公共便民服务为标准化建设工作主线,建立了以通用基础标准、服务提供标准、管理标准、岗位工作标准四大体系,发布实施标准791项,覆盖服务全过程的“区、镇、村”三级政务服务标准体系;并投入400万元专项资金,采取“以奖代补”方式,对镇、村两级平台建设进行定向支持;整合全区农业农村、文化、部门站所、社区等方面资金1700多万元,对乡镇便民服务大厅、村(社区)便民服务室进行新建、改扩建。2018年底,建成了以区政务服务中心为龙头,13个乡镇办(场)便民服务大厅为纽带、168个村(社区)便民服务室为基础的三级政务服务体系,实现了政务服务体系标准化100%全覆盖。同时,突出特色,打造体系建设升级版。咸安区率先在全省发布了《镇、村两级便民服务事项》,出台了《咸安区区、镇、村三级政务服务体系建设指导意见》,为省政府出台相关文件,提供了决策依据;出台了以“十统一”为核心内容的《咸安区区、镇、村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地方标准》,从名称标志、建设规模、进驻事项、服务公示、监督形式、管理制度、宣传用语、服务要求、工作台账、满意度评价10个方面进行统一。在乡镇窗口实行人员、事项、专网“三进三到位”,设立了常驻、轮岗、综合窗口形式,实现了乡镇窗口服务和农业农村工作“两不误”;在村(社区)实行党群服务、网络化管理、政务服务、农业农村工作“四位一体”模式,极大地提升了办事效率。

编辑:钱维佳

责编:施秀芳

(作者:咸安区融媒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