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4日,咸安区召开长江流域禁捕退捕暨渔民安置工作会商会,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郑奇明,副区长陈伟,相关成员单位负责人及分管领导参会。会议通报了前期工作情况,研究讨论了下一阶段退捕渔民补偿标准、社会保障政策落实等具体工作。
会议强调,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加大打击力度、加强上下联动及左右对接、加强保障力度。会议要求,要抓好工作落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具体措施、做好资金保障、严格行政执法、着力宣传引导。各相关部门要明确责任,各司其责,通力协作,形成合力,坚持标本兼治、精准施策,确保把禁捕退捕工作抓紧抓实抓出成效。
公安分局持续加大巡查执法力度,咸安公安分局本周开展执法行动10次,出动警力25人,船艇6艘,检查重点区场所8处;温泉公安分局共开展执法行动1次,出动警力20人。
8月12日,咸安分局桂花派出所接群众举报:在南川水库发现有人携带渔具电鱼,桂花所迅速出警,当场抓获3人,共收缴网具1套、查获非法渔获物10余斤,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8月12日晚,区农业农村局渔政部门联合桂花镇派出所对金桂湖进行巡查,在巡查中抓获非法捕捞人员刘某某等2人,对其进行了训诫和教育,并要求写出书面保证。
8月12日,温泉分局治安大队、温泉辖区派出所根据网上线索依法将“网上购买捕捞器具”的谢某传唤询问。经查,谢某于今年5月份受其父亲所托,花700余元从网上购得电鱼工具,拿回通山老家交给其父亲用于小河小溪捕捞使用,未发现在禁渔区域使用(捕捞)。现已对谢某进行教育训诫(写出书面保证),并责令谢某父子主动向渔政部门上缴电鱼工具。
8月14日23时许,接110指令,一号桥派出所民警迅速出警将正在一号桥头橡皮坝附近使用电瓶电鱼的吕某、吕某、陈某当场抓获,现场收缴电鱼器械2套及非法捕获的野生河鱼,对3人进行教育并令其写出书面保证,现已将当事人及所有工具一并移交至咸宁市农业农村局执法支队进行查处。
8月7日至13日,区市场监管系统开展禁售禁食江鱼江鲜工作共出动执法人员78人次,累计1120人次;开展执法行动6次,累计152次;检查农(批)贸市场、商超31家次,累计249家次;检查酒店、餐饮单位11家,累计894家;累计拆除广告招牌65家,累计删除酒店菜单72条,督促餐饮单位签订承诺书11份,累计1114份,张贴宣传单11份,累计1114份。
区城管局持续开展政策宣传,本周向永安城区32家餐饮店、350余市民宣传“保护长江生态、不经营(不食用)江鱼、江鲜、湖鲜”政策。经对永安城区农贸市场周边进行巡查管控,未发现贩卖河鲜流动摊贩。
8月10日,区生态环境分局召开每周“禁渔”工作复盘例会,要求严厉打击非法排污等环境违法行为,保障西凉湖自然保护区以及淦河流域的水源质量。8月11日至13日,组织执法工作人员12人次摸查3家企业排污情况,暂未查到有非法排污违法行为。
区人社局对西凉湖持证专业捕捞29户58名渔民、无证专业捕捞17户26名渔民及淦河流域持证专业捕捞36户72名渔民的养老保险情况进行了详细摸底核实,此156名渔民已全部参保,其中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111人,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45人,切实做到了应保尽保。
温泉办事处禁捕工作专班在温泉淦河流域劝导钩鱼人员30余次,上门查看28家农贸市场、餐饮场所执行《关于禁贩、禁食长江水产品的通知》情况,结果均良好。同时,持续做好辖区内退捕渔民后续保障工作,包保责任人定期与退捕渔民沟通联系,确保其思想稳定。
编辑:钱维佳
责编:施秀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