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间野外用火 拘!

云上咸安报道(通讯员:袁晓娟)连日来天气回暖,马桥镇竟有村民无视疫情防控通告,野外焚烧茅草引发山火,肇事者黄某因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被咸安森林公安处以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

2月20日17时许,咸安森林公安接到报警,称马桥镇吕铺村发生一起山火。该局立即调集警力成立调查小组赶赴案发地,通过调查走访,迅速锁定嫌疑人黄某(男,65岁,马桥镇吕铺村人)。经调查,当天下午14时,黄某一人到其本村本组一荒田干农活,劈倒荒田的茅草后,为图省事就用随身携带的打火机点燃,不料一阵风刮来引燃了旁边的荒山,火势迅速蔓延,在当地党员干部和部分群众合力下,山火经过两个小时才被扑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咸安森林公安机关对黄某依法依规处以治安拘留十日的行政处罚。

警方温馨提示:

目前,疫情防控正是吃劲的关键期,宅在家里就是给疫情防控出力,希望广大居民提高认识,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及疫情防控期间有关要求,少出门、不聚集、戴口罩,杜绝一切野外用火。如若依然我行我素、实施违法犯罪,警方将依法从严打击、绝不姑息!

编辑:王   迪

责编:余娅敏

(作者:咸安区融媒体中心)

评论一下
评论 0人参与,0条评论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最热评论
最新评论
已有0人参与,点击查看更多精彩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