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上咸安报道(通讯员 许凤 胡新)6月26日,咸安区五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覃采藻等130人为咸安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的任命决定,至此,首次由咸安区司法局牵头组织的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顺利圆满完成,为区人民法院诉讼活动提供了保障。
为确保人民陪审员来源的广泛性、代表性,充分保障人民群众参与司法的公平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和《人民陪审员选任办法》的规定,咸安区司法局积极发挥自身职能,落实主体责任,多措并举会同区人民法院、区公安分局着力推进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报名推荐、随机抽选、征求意见、资格审查、拟任公示等系列工作做到了件件有落实,从辖区内年满二十八周岁的常住居民单中,随机抽选拟任命人民陪审员候选人650名,个人申请及组织推荐候选人28名,进行严格资格审查最终有130人通过,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咸安区人民法院院长提请咸安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经区人大常委会任命和岗前培训等法定形式后,将走马上任履行岗位职责,协助法官做好案件的审理工作,参加三人合议庭审判案件,对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独立发表意见,行使表决权。
据悉,此次人民陪审员的选任工作,是《人民陪审员法》颁布以来,咸安区司法局第一次依据新法选任人民陪审员,此举为人民群众参与审判、提高审判透明度、加强审判监督提供了制度保证,对促进司法公正、增强司法权威、推进司法民主进程、改善司法环境具有重要意义,对法院公正执法、廉政为民的工作建设将起到极大的推动、促进作用。
编辑 张文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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