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启动气象灾害(暴雨)Ⅳ级应急响应

今天(6月17日)16时,我市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启动气象灾害(暴雨)IV级应急响应。

6月16日8时至17日15时,我市普降暴雨,局部大暴雨;全市93站降雨超过50mm,5站超过100mm。 根据最新气象资料分析,预计未来24小时我市仍将有大到暴雨,局部大暴雨。

咸宁市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组织会商会议,进行研判,认为已达到市气象灾害(暴雨) IV级应急启动标准。根据《咸宁市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的规定,咸宁市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决定自6月17日16时启动咸宁市气象灾害(暴雨) IV级应急响应。启动暴雨灾害IV级应急响应后, 各地、各单位要严格执行《咸宁市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切实履行各自职责,开展应急处置各项工作。

建议做好以下气象灾害防御工作:

一是做好水资源调度管理,加强防汛安全工作;

二是加强防御强降水引发的中小河流江水、山区滑坡、泥石流等次生灾害;

三是注意做好雷雨大风等局地强对流天气灾害防御;

四是防范降雨天气对交通安全和城市管理的影响。

来源:云上咸宁

编辑  张文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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