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安区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关于启动咸安区低温雨雪冰冻Ⅳ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区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2018年12月27日以来,我区各地平均气温已降至2℃以下,目前气温已降至-3℃左右,并伴有雨雪天气。根据中央、省、市气象部门最新气象资料分析,受强冷空气持续影响,预计28—31日,我区将有一次低温雨(雪)冰冻天气过程,其中28-30日小雪转雨夹雪,山区冻雨明显;2019年1月1日日小到小雪转阴天,最低气温将降至-4℃左右;2日多云转晴。
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低温雨雪冰冻天气防范工作的紧急通知》(鄂政办电〔2018〕166)要求和气象部门预计,咸安区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组织各成员单位进行认真会商,认为已达到低温雨雪冰冻灾害Ⅳ级应急启动标准。根据《咸安区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试行)》规定,区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决定在2018年12月29日11时及时启动低温雨雪冰冻灾害Ⅳ级应急响应。
启动低温雨雪冰冻灾害Ⅳ级应急响应后,各地、各部门要严格执行《咸安区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试行)》,切实履行各自职责,落实防范低温、雨雪、冰冻等措施,开展防灾、减灾、救灾、应急处置等各项工作,特别加强交通、供电、供水、供气、农业、山体滑坡等方面灾害防范和保障工作,深入学校、建设单位、村组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加强对分散的五保户、农村低保户、留守儿童、空巢老人、流浪乞讨等相关人员的安全防范和防寒保暖措施,确保弱势群众安全过冬。市民朋友们也要注意防寒保暖。
咸安区低温雨雪冰冻灾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018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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