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理41人!咸安1-11月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25起

“贺胜桥镇桃林村党支部书记王某某违规发放津补贴,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近日,咸安区纪委监委严肃查处了一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据了解,咸安区1-11月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25起,处理41人,其中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7人,印发典型案例通报4期。

今年来,咸安区纪委监委始终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纠正“四风”的重要抓手,坚持紧盯节假日、升学季、换届选举等重要节点,在发送提醒短信、重申纪律要求、开展廉政谈话的基础上,联合审计、税务、公安等单位,累计开展监督检查9轮300余次。充分发挥来信、来访、来电、邮箱举报、网络举报、微信“四风”举报一键通等举报方式的作用,进一步扩大信访举报渠道,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有效肃清各类不良社会风气。

针对隐形变异的“四风”问题,咸安区纪委监委主动出击,在全区开展机关食堂、项目指挥部和婚丧喜庆事宜等重点部位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发现问题263个,督促整改205个,转问题线索58个。深入开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回头看”,查找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对症下药,由解决面上的问题向解决深层次问题延伸,进一步铲除“四风”问题滋生的土壤。

“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咸安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阶段,将继续紧盯即将到来的元旦、春节等重要时间节点,强化监督检查,对“两节”期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持续释放执纪必严、违纪必究的强烈信号。

来源:咸宁市纪委监委网站

编辑  张文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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