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安:澄清失实信访举报 为7名干部正名

“我举报咸安区温泉办事处副主任胡某某利用职务之便将红莲小区300万元拆迁户安置费私自瓜分。”这是今年6月,咸安区纪委监委接到的上级纪委交办信访件。

事涉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立即引起咸安区纪委监委的高度重视,第一时间组建调查专班,对该信访件进行核查。经入户了解、调阅资料、搜集证据,8月23日,该反映问题被查否。

“虽然该信访件被查否,但失实信访带来的名誉损伤依然存在。”咸安区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介绍,类似的信访举报失实情况在基层时有发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干部担当履责的积极性,不利于基层工作顺利开展。

如何给干部恢复名誉,激发干部担当履责精神?以中央《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精神为指导,咸安区纪委监委立即着手建立信访举报失实澄清保护制度,规定在信访举报中,经纪检监察机关核实确系错告、诬告的,将采用当面告知、书面通知、公开通报或召开会议等形式为被举报人公开澄清正名,切实为敢于担当、敢于负责的干部撑腰、鼓劲。

该项制度一经出台,立即得到认真落实。7名遭不实举报党员干部得以澄清正名,获得基层干部一致好评。大家纷纷表示,基层工作对象千差万别、工作内容纷繁复杂,工作开展节奏快、要求高、压力大。这项制度,既是“稳定器”,也是“减压器”,让干部吃下“定心丸”,全身心投入工作,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

据了解,近期,咸安区纪委监委信访室已对2018年办结信访件进行了集中整理,初步梳理出一批失实举报件。下一步,将严格按照工作程序,以印发通报、召开现场会的形式,为受到失实信访举报的4名干部公开澄清正名。(雷勇、刘洋)

来源:咸宁市纪委监委网站

编辑  张文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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