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安公安首批港澳台居住证正式发放

云上咸安报道(通讯员 徐程程 陈婕)9月28日下午,来自台湾的吴先生从浮山派出所民警手中,接过他刚刚办理完毕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这是咸安公安分局发放的首张港澳台居民居住证。

咸安公安分局共设有永安派出所、浮山派出所、横沟桥派出所三个港澳台居住证受理点,辖区内的港澳台居民得知这一消息,纷纷前来申办“居住证”。吴先生的孩子出生于台湾,因为夫妻二人现在在咸安就业,孩子也随之就读于咸宁实验外国语学校,办理学籍手续繁杂,有了居住证,学籍问题迎刃而解。

派出所户籍民警介绍,凡是符合申领条件的港澳台居民可携带有效证件和相关材料,到首批公布的3个受理点申请办理,证件办理周期不超过20个工作日。此外,《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发放办法》规定,港澳台居民前往内地(大陆)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申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未满十六周岁的港澳台居民,可以由监护人代为申领。首次申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免收证件工本费;换领、补领居住证,应当缴纳证件工本费。居住证的有效期限为五年。

根据办法,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依法享受劳动就业、参加社会保险、依法缴存提取和使用住房公积金等3项权利,以及义务教育、就业、卫生、文化体育、法律援助等6项基本公共服务,在内地(大陆)享受乘坐国内航班和火车等交通运输工具、住宿旅馆、办理相关金融业务、办理机动车登记、申领机动车驾驶证、参加职业资格考试等9项便利。

编辑  张文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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