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古民居 留下乡土情

云上咸安报道( 记者 余娅敏)

7月5日,咸安区召开《咸宁市古民居保护条例》培训会。会议邀请了市博物馆专家对《条例》内容进行了培训。副区长何琼珍参加会议。

据悉,咸安区目前申报认定的古民居共有41处,主要为老屋群,这些使用年限在100年到400多年之间的古民居,由于遭受着人为破坏和自然损毁,流失速度日益加快。

会议指出,保护古民居就是保护一段历史,寻找一段记忆,是打造乡村振兴的重要载体,各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古民居保护的意义,进一步明确职责,在全区形成古民居保护的合力;要落实《咸宁市古民居保护条例》的相关规定,对违反《条例》所规定义务损毁古民居的行为要综合运用各种行政处罚、强制手段进行严惩,引导社会各界保护好、利用好珍贵的古民居资源。

编辑 刘丰华


评论一下
评论 0人参与,0条评论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最热评论
最新评论
已有0人参与,点击查看更多精彩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