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安区启动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全市试点工作

云上咸安报道(通讯员 周卓君)为确保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顺利开展,5月24日,咸安区统计局在局五楼会议室召开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全市试点工作暨业务培训会。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郑奇明、市统计局总统计师吴越胜、试点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以及试点乡镇村指导员、普查员和试点专班人员共50余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传达学习了《省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和市统计局《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全市试点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两个试点乡镇(桂花镇和向阳湖镇)及经信局分别作了表态发言;市统计局总统计师吴越胜同志作了业务方面的指导;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郑奇明作重要讲话;并对农普照试点业务进行了培训。

郑区长就配合市统计部门做好此次试点工作提出以下几点要求:

1、高度重视,勇于担当。试点乡镇要高度重视本次试点工作,主管领导要主动协调有关部门,抓好落实。试点乡镇普查机构及有关部门要按照试点工作总体要求,各负其责,认真做好试点的宣传动员、资料提供、条件保障和组织实施工作,对于试点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及时采取措施,切实予以解决,确保试点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2、统一组织,系统培训。为确保高质量完成普查试点任务,此次培训由市、区两级普查机构统一组织,对乡镇和村级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进行全面的业务培训。

3、依法实施,确保质量。在试点工作中,要注重普查和统计法律法规的宣传引导,强化依法普查的意识。所有普查工作人员和普查对象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和《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的规定,按时、如实地提供普查数据资料和填报普查表。要深入贯彻落实《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确保数据质量,使数据能真实反映经济发展实际情况。

此次会议达到了预期效果,为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全市试点工作的顺利开展打下了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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