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安区坚持“四维发力” 构筑医患纠纷调解新机制

云上咸安报道(通讯员 镇方敏 孟巨峰)医患纠纷是当前社会热门而沉重的话题,也是长期困扰医疗机构的难点问题。为有效解决医患纠纷,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的作用,咸安区组建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建立医患纠纷调解新机制。目前该区医患纠纷调解机制运行顺畅,在化解医患矛盾,改善医患关系上取得了明显成效,得到了医患双方的一致认同和社会各界的好评,2017年咸安区医调委被司法部授予“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

坚持三项原则。该区整合资源组建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要求医调委坚持公平性原则,恪守第三方地位,保障患方和医方的合法权益。坚持公益性原则,每年预算财政资金10万元保障医调委正常运转,医调委免费提供调解服务。坚持“高压线”原则,索赔金额超过万元的医患纠纷由医调委或法院依法依规解决,对违反规定的医疗机构,设立领导责任追究、机构等级降低、考核一票否决三条高压线。

狠抓三项建设。重点抓好队伍建设,成立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工作领导小组,聘请退休干部和律师为首席人民调解员,吸收25名兼职人民调解员,建立52人构成的医学专家和法律专家组。突出抓好阵地建设,设立医调委办公室,内设专家室、接待室、调解室,做到“五有”。全面抓好程序规范,制定完善医疗纠纷调解规章制度和各类调解文书,规范咨询、受理、准备、调解和回访五大环节。

规范三项程序。确立摸清事实程序,在认真听取当事人陈述的基础上,通过查阅病例资料、现场查勘、调查证人证言、咨询专家或组织专家论证等方式掌握第一手资料。确立分清责任程序,从因果关系、医患双方的过失行为、当事人应承担的责任三个要素进行分析,合理确定医患双方在纠纷中承担责任的比例。确立依法赔偿程序,严格依据责任等级、损害程度、赔偿项目和赔偿标准进行测算。2017年,该区医调委成功调处21起医疗纠纷。

确立三项机制。实行部门联动机制,司法部门跟踪“月导”,卫计部门提供后勤支持,公安部门严控“医闹”,目前医调委已累计启动联动机制处置医疗纠纷40余次。健全调诉衔接机制,对纠纷和案件进行跟踪调查,对法院调解或判决的结果进行对照检查,主动与做医疗鉴定的当事人沟通联系,征求双方同意后继续恢复调解,目前医调委累计参与调解医疗纠纷172 起,成功调解170起,2起走法律程序,调解协议履行率达100%。实现快速理赔机制,加强医调委、卫计部门、保险公司的协调配合,共同完善医疗责任保险快速理赔机制。目前该区保险承保公司已累计支付各类医疗责任险178万元,占调解标的72%。

编辑:刘丰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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