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1日,咸宁市咸安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全体会议选举刘合权同志为咸宁市咸安区监察委员会主任。咸宁市咸安区人大常委会决定任命李斌、汪德明同志为监察委员会副主任,涂纳新、张伟、张宏业、刘辉亮同志为监察委员会委员。同日,咸宁市咸安区监察委员会正式挂牌。
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成立各级监察委员会,是党中央做出的一项重大决策部署。咸宁市咸安区监察委员会正式挂牌,标志着我区监察体制改革迈出了关键一步。组建监察委员会,实现监察委员会和纪委合署办公,目的是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构建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国家监察体系,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咸宁市咸安区委高度重视,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委指示精神,书记亲自抓,精心组织、指导,人大、纪委、检察机关等相关方面密切配合,确保了我区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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