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花派出所发还被盗电动车 10辆车有一半未报案

11月16日,咸安公安分局桂花派出所举办赃物发还仪式,10余台被盗摩托车和电动车重新回到主人手中。车辆失而复得,车主不约而同地送来了“人民卫士一心为民”、“人民警察为人民”、“人民卫士破案神速”的牌匾和锦旗,对派出所民警为人民群众服务的主动作为表示感谢。

桂花镇万寿桥村村民夏某去年花2900元,买了一辆电动车。今年8月底,妻子在马桥镇一小卖部买东西时,忘记拔钥匙就将车停在公路边,一回头就发现车子不见了。夏某觉得车价值不大,没有报警。没想到两个多月后,桂花派出所主动找上门,告诉他被盗的摩托车找回来了。

贺胜桥镇桃林村村民王某在温泉从事室内装修,10月底花了4300元买了一辆电动三轮车,用来拖装修材料。11月3日晚,车子在楼底下充电时被盗。本打算忙完当天手头的事,再去当地派出所报案,不想下午就接到桂花派出所的电话,他连连称赞派出所民警破案神速。

这十起电动车盗窃案实际上是一人所为,桂花派出所在今年的秋冬攻势中,了解到辖区内屡教不改的吸毒人员曹某,最近频繁向村民出售二手电动车,这引起民警们的警惕。桂花派出所所长张炜说,在11月4日这天,犯罪嫌疑人正在销赃一辆电动车时,民警将其人赃俱获。犯罪嫌疑人如实交代,在今年4月份到10月份半年期间,在永安、温泉、马桥辖区盗窃摩托车十余辆的犯罪事实。民警通过各辖区报案记录,顺利找到其中五位失主。其余的五辆赃车,民警依照车辆品牌与车店老板核对车型及买家信息,几番周折才联系到失主。

民警提醒广大市民,第一,要看管好自己的财物,案件中有两辆车车钥匙都没取,犯罪嫌疑人直接开了就走了;第二,如果发生被盗后,要及时报案,便于警方查找失主,为大家挽回损失;第三,告诫大家不要贪便宜,购买来历不明的车辆,以免造成不必要损失,严重的会受到法律的惩处。

(来源:云上咸宁 记者 卫东 通讯员 戴娟 徐程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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