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上咸安报道(通讯员 孟巨峰)市委书记丁小强指出,咸宁发展定位是打造中国中部绿心、建设国际生态城市,要牢固树立“上游意识”,按照绿色发展理念,树立大局观、长远观、整体观,把生态文明建设融入发展的全过程。咸安区委区政府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战略部署,创新生态文明建设制度设计,为实现咸宁绿色崛起战略,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贡献咸安力量。
健全生态文明制度体系。推进排污许可制度改革,依法依规核发许可证;加大许可证监察执法力度,强化动态管理机制。截止8月底,核定排污费142.1万元,先后对25家环境违法企业进行立案查处。与省市加强沟通,划定全区生态红线,加强生态红线管控。发挥环评源头预防作用,强化空间、总量、准入环境管理,优化审批流程,推进环评审批提质增效。元至8月份,该区环保“三同时”验收建设项目38个,新上项目环评执行率达到100%。
健全生态文明责任和考核体系。推动实施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管理制度,将环境质量指标作为对领导干部的硬约束。探索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实行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审计制度;建立健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度和环境污染事故追究制度。
健全环保执法与司法联动机制。积极运用新的“两高”司法解释,强化环境行政执法与公、检、法联动协作,落实网格化管理和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联动机制,推动设立环保法庭,加强和完善环保警察机构建设。元至8月份,该区运用新环保法四个配套办法立案31起,开出罚单共计金额310.8万元,移送环境违法案件1个,实施行政拘留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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